(信宜新闻网/讯)前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一起要求撤销受害女童小玲父亲邵某、母亲王某的监护权的申请,另行指定合适监护人。
区民政局在起诉材料中称,受害女童小玲今年10岁,其父亲邵某因性侵亲生女儿,于去年10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目前正在服刑。其母亲王某系河南农民,自小玲1岁时随父回徐州生活后一直没有来往,性侵案发后,她对小玲不闻不问,构成实质上的遗弃。目前,小玲暂随当地一热心村民生活。铜山区民政局的起诉是根据铜山区检察院的建议后提起的,同时,铜山区人民检察院也向法院出具了支持起诉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