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人尹某乘出租车行至先锋路附近时,突然被司机喷射液体,导致呼吸困难,十几分钟才恢复正常,随身携带的4000元现金及两部三星手机被抢。
哈尔滨市警方通过对作案手段、犯罪嫌疑人和侵害对象比对发现,近期哈尔滨还发生过数起类似案件。多起案件的被害人都回忆说,动手的“出租车司机”不到30岁,比较瘦。警方猜测,这些案件很可能是同一人所为。
时间:3月23日
“线索”浮出水面
3月23日侦查员发现1月份被抢乘客尹某的手机正被市民刘某使用。经查,刘某是花1500元从所某那里买的。再追查,所某在董某处以1200元的价格购买的,而董某的体貌特征与“出租车司机”相似。
3月24日,侦查员在董某住所将其抓获,当场缴获被抢手机6部、平板电脑1部,银行卡35张、港币3000元、韩币2000元,以及被抢手包、挎包、身份证等物品。
警方缴获的被抢物品
警方缴获的被抢物品
经审讯,董某29岁,海伦市人。2016年12月至今,他一直驾驶套牌黑出租车,一般晚上出车,随身带着4个催泪喷雾器,专门在高档饭店门口拉载醉酒客。
董某有两种作案手段。一是趁乘客下车方便的时候,立即将车开走,以此抢夺乘客财物。二是到达目的地时,董某掏出催泪喷雾器喷乘客面部后,趁机将乘客从副驾驶座位拽下车,以此抢劫乘客财物。
至被抓时,董某抢劫、抢夺共作案11起,涉案财物总价值十余万元。目前,董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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