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交警部门持续加大对机动车遇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查处,除现场取缔外,交警部门还借助电子眼对此类违法行为予以重点抓拍。9日以来,查处相关违法行为8260件。
10日12时1分,在海城街与木介街交口,有10余名行人正按绿灯通过马路,但车牌号为黑A591XA的白色轿车却没有停车避让,而是在人流中缓慢行驶,将3名行人截停后强行通过。电子眼视频中显示,这些行人完全过街仅用了10秒的时间,驾驶人为了抢行被罚款、记分。
12日10时13分,在清滨路与延兴路口右转弯处,一名年轻母亲领着孩子按绿灯沿斑马线过街。电子眼视频中显示:车牌号为黑AF05886(绿牌)的白色轿车并未让行,抢行通过。
交警部门表示,部分驾驶人以为当左转弯遇行人按同步信号灯直行时,或是右转弯遇行人正常按灯通行时,自己通过斑马线的行为属于正常行驶,并不违法。实际上,《道路交通安全法》已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